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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办理退站的公示

发布者:  时间:2025-03-12 13:50:05  浏览: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 20号)规定: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应予以退站。

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经与博士后合作导师、相关负责人沟通后决定,对姚锐敏等3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作公示退站处理(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博管会编号

进站时间

处理意见

1

姚锐敏

271111

2013/9/25

退站

2

Zubair

111518

2011/12/22

退站

3

武晓娟

128613

2013/6/18

退站

4

蔡旭

197514

2017/10/11

退站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统一报送至北京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退站手续。

联系电话:62756697

邮箱:lvj@pku.edu.cn



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2日